9月22日,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福建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十大重点任务,提出到2022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完备,与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阶段相适应、与农户风险保障需求相契合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到2030年,全省农业保险持续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现补贴有效率、产业有保障、农民得实惠、机构可持续的多赢格局。
一是扩大覆盖面
巩固提升水稻种植保险、生态公益林保险等覆盖率,逐步扩大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养殖保险覆盖面,新增油菜、玉米、花生等粮食和油料作物种植保险,逐步扩大设施农业保险覆盖面和保障范围、品种。
二是提高保障水平
建立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实现水稻、生猪等大宗农产品保险从“保成本”向“保价格”“保收入”转变。
三是拓宽服务领域
建立完善涵盖财政补贴基本险、商业险和附加险等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鼓励实施农田基本建设、江海堤防等涉农保险,支持创新开展环境污染责任险。
四是鼓励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
提高设施农业、设施花卉、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财政保费补贴比例,探索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
五是探索“农业保险+”模式
推进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权)等金融工具联动,积极推广“林权抵押+森林保险”模式,探索开展“保险+期货”和“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等。
六是落实便民惠民举措
保险机构要实行惠农政策、承保情况、理赔结果、服务标准、监管要求“五公开”,做到定损到户、理赔到户。鼓励保险机构实行无赔款优待政策。
七是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确保参与保险管理的各相关部门及时共享有关信息,为建立健全保险条款和费率拟订机制以及监督管理等提供数据支持。
八是防范和分散风险
强化保险机构风险防范的主体责任,探索构建多方参与、风险共担、多层分散的分险体系,并通过再保险和分保机制,逐步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
九是健全服务体系
支持保险机构建立健全基层服务体系。建立以服务能力为导向的保险机构招投标和动态考评制度,加强保险机构的准入和退出管理。
十是清理规范市场
建立违法违规行为的多边通报机制,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加大对保险机构虚假承保、虚假理赔等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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