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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总裁拉加德9月30日宣布,纳入人民币的全新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将于10月1日生效,人民币“入篮”具有历史里程碑意义。拉加德当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自10月1日起,人民币被认定为可自由使用货币。届时,人民币将与美元、欧元、日元和英镑一道构成SDR货币篮子。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张涛在8月22日正式就任IMF副总裁一职,10月6日他也表示,人民币加入IMF特别提款权(SDR)篮子意味着人民币现在已经成为一种“可自由使用的货币”。

人民币加入SDR篮子对于IMF以及中国的里程碑意义都已经阐述的非常清楚了,在此不再赘述。仅就人民币被IMF认定为可自由使用货币谈几点意见。

什么是可自由使用货币?指在进口、出口、兑换和进行跨境借贷方面,不存在任何限制或监管要求的货币。世界上已有近百个国家接受了《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中关于货币自由兑换的规定,也就是说,这些国家的货币被认为是自由兑换的货币。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规定,可自由兑换货币, 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①对国际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不得施加限制。也就是说,这种货币在国际经常往来中,随时可以无条件地作为支付手段使用,对方也应无条件接受并承认其法定价值。

②不施行歧视性货币措施或复汇率。

③在另一成员国要求下, 随时有义务换回对方在经常往来中所结存的本国货币。即参加该协定的成员国具有无条件承兑本币的义务。

中国央行的最新解释是,“可自由使用”是指在国际交易支付中被广泛使用和在主要外汇市场上被广泛交易,实践中主要通过货币在全球外汇储备、国际银行业负债、国际债务证券、跨境支付、贸易融资中的比重及在主要外汇市场交易量等指标来衡量。这个概念比较模糊和难以理解。离自由使用货币的本质内涵还有距离。

人民币加入SDR对于其国际化,成为国际货币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其前提是人民币必须完全可自由方便地在自由市场不附加任何条件的及时瞬间兑换,否则即使加入SDR也很难成为国际货币。人民币可自由使用必须刻不容缓地推进两项改革。

最关键的还是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完全自由兑换改革。央行“辩解”说:可自由使用不同于资本项目可兑换。资本项目可兑换既不是可自由使用的充分条件,也不是其必要条件。首先,可自由使用货币发行国仍可以保留对某些资本项目的限制;其次,很多可兑换货币都不是可自由使用货币。一个基本道理是没有资本项目可兑换何谈一种货币的完全自由使用呢?难道资本项目可兑换不是货币自由使用的组成部分吗?资本项目可兑换不一定是自由使用货币,但是自由使用货币,资本项目一定要可自由兑换。可自由使用标准隐含了对一定水平的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要求;资本项目可兑换也可以提高可自由使用程度。因此,必须尽快完成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这不仅仅是为了达到符合自由使用货币标准而为之,而是为了人民币真正国际化,真正成为与美元比肩或者争锋的国际货币。

人民币汇率完全市场化决定机制改革要尽快完成。在人民币可自由兑换与使用,资本项目可自由流动的基础上,汇率市场化改革要尽快到位。取消人民币浮动幅度限制,让供求关系与人民币自由流动要素的市场反应来决定汇率,形成人民币的价格。

以上两大改革任务完成后,人民币才会真正的自由使用,才能使得人民币在国际化进程中的竞争力越来越强!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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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布鲁克林桥 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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