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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布数据显示,2017年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环比上涨1.0%,同比上涨2.5%。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绳国庆认为,受春节因素影响,CPI环比和同比涨幅扩大。

环比数据显示,1月份CPI上涨1.0%,涨幅比2016年12月份扩大0.8个百分点。受节日因素影响,食品价格环比上涨2.3%。其中,鲜菜、鲜果、水产品和猪肉价格环比涨幅分别为6.2%、5.7%、4.4%和3.4%,合计影响CPI环比上涨约0.42个百分点。

同时,寒假和春运期间出行人员增多,交通和旅游价格上涨明显。飞机票、旅行社收费、长途汽车、宾馆住宿价格环比分别上涨18.6%、11.1%、3.4%和3.2%,合计影响CPI环比上涨约0.23个百分点。此外,受国内成品油调价影响,汽、柴油价格环比分别上涨4.7%和5.2%。

绳国庆介绍,今年1月份1.0%的CPI环比涨幅,比2016年和2015年春节所在月份环比涨幅分别低0.6和0.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受暖冬影响,鲜菜价格环比涨幅远低于前两年春节月份。

同比看,CPI上涨2.5%,涨幅比上月扩大0.4个百分点。其中,交通和通信价格同比涨幅比上月扩大1.4个百分点,旅游价格同比涨幅比上月扩大5.9个百分点,食品价格同比涨幅比上月扩大0.3个百分点,上述三项合计影响CPI同比涨幅扩大约0.35个百分点。

据测算,在1月份2.5%的CPI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影响约为1.5个百分点,新涨价影响约为1.0个百分点;2月份由于“春节错月”和上年同期基数较高,翘尾影响将明显回落。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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