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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大资管产品统一监管的政策已经得到监管层确认。作为资管领域去杠杆、防风险、消除监管套利和服务实体经济的重大举措,大资管统一监管政策也引发与会代表委员的密切关注。

多位两会代表委员认为,大资管统一监管政策将对百万亿元资管市场产生冲击,资管产品或将开启去通道化进程,主动管理能力将成为资管机构未来核心竞争力。

银行理财规模

或受较大冲击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示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约51.79万亿元。除此之外,据普益标准测算,2016年末,银行理财存续规模将超过30万亿元;而信托资管总规模则在20万亿元左右;保险资管规模约为15万亿元。由此看来,我国2016年末的资管产品规模合计超过百万亿元。

从市场流传出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资管新规”)来看,资产管理业务定向为表外业务,金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产品不得投资其他资产管理产品,但FOF(基金中的基金)、MOM(管理人的管理人基金)、单层委外除外。

这意味着,银行保本理财将不再作为资产管理业务,转为资产负债业务,而银行理财资金不得投资其他资管产品,将对银行理财的资产配置造成较大约束。

经济界的一位全国政协委员认为,资管新规会造成银行理财规模收缩。目前来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信托、公募基金或券商资管产品是很常见的,不允许FOF或MOM之外的资管产品投资资管产品,对银行理财的影响很大。

但全国政协委员、原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认为,通过统一监管和制度规范,会促进银行理财更加健康发展。由于银行理财规模巨大,而且与老百姓密切相关,要高度重视防范风险。

在马蔚华看来,过去的监管和分散管理模式,以及资管机构推出的非标准化产品,会造成一些风险积累,统一标准后便于资管产品的监管,也有利于防范市场风险。“统一监管大资管产品特别重要的意义在于,如果用标准产品,将来才有市场进行转让,促进产品流动性,这样也更有利于化解资管产品风险。” 马蔚华称。

逾八成券商资管业务

将受影响

谈及对券商资管业务的影响,上述经济界政协委员认为,券商资管和信托短期都会受到挤压,通道业务(银行借通道进行表外资产转移、开展类信贷业务等)影响最大,券商资管还有主动投资集合理财,但信托证券投资类产品少,利润影响较大。

该政协委员认为,从券商资管业务来看,券商资管的集合理财等主动管理业务影响比较小。而有些主动管理规模较低但管理总规模高的,大部分都是通道业务,这些券商资管受到的影响最为明显。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示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中,2.48万只资管产品合计资产规模为17.58万亿元,其中定向资管计划资产(一般定向是通道业务)规模为14.69万亿元,通道占比高达83.56%。

从资管规模靠前的证券公司来看,通道业务的占比也居高不下。截至2016年底,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规模和主动管理规模前20名的公司中,主动管理业务规模在资管总规模的占比为32.49%,这也就意味着,剩余近七成的券商资管规模也是通道类业务。若按照资管新规的要求,这类券商资管业务都将受到较大影响,资管规模也将受到挤压。

信托短期将承受双重挤压

资管监管标准的统一,使信托行业同样面临重大挑战。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监会信托部主任邓智毅表示,资管监管标准的统一,可以消除监管套利,还能避免不公平竞争。短期看可能使信托出现资产荒与资金来源收窄的双重“挤压”,但长期而言仍是机遇。信托在净资本监管、尽调标准、内控程序、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诸多方面的行业标准,可以提供很好的借鉴。

在邓智毅看来,统一资管产品监管标准,首先可以有效防控风险,既能制止金融机构利用监管标准不一致开展监管套利,还能避免因监管标准不同造成的市场不公平竞争;其次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稳步推进金融去杠杆,防止“资金空转”和“脱实向虚”,使资管回归本质;最后,还有利于强化投资者保护,有助于建立统一的投资者适当性分类管理机制,引导投资者按自身风险水平适度投资,确保合适的金融产品推介给适当的投资者。

邓智毅对记者表示,资管监管标准的统一,一定程度消除了信托原有的跨市场资产配置的独特优势,短期可能承受资产荒与资金来源收窄的双重“挤压”,传统经营模式和盈利能力将受到挑战。

公募基金规模增速

或大幅下滑

资管新规明确禁止多层嵌套、限制通道业务,但在实际运行中,传统类型的资管产品投资标准化的公募基金产品更多。如果禁止资管产品投资资管产品,近年来“汹涌而入”的委外资金将遭受“重创”,公募基金的规模增速也会因此下滑。

上述经济界政协委员告诉记者,公募基金作为标准化产品,是银行、保险等资金青睐的产品类型,传统类型的资管产品投资公募基金也属于正常的运作方式,包括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公募基金,保险资管产品投资公募基金等都属于资管产品投资资管产品,并没有被认为是监管套利。如果这一块被禁止,公募基金会减少大量的机构投资者,规模增速也会大幅下滑。

另外,资管新规要求,金融机构不得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本机构或者资产管理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但此前监管层一直鼓励管理人购买自家管理的公募基金和专户产品,如公募机构大力宣传的发起式基金,就是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本机构发行的产品,以便更好地与投资者利益绑定。

Wind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末,市场上287只公募基金(A、C份额分开计算)合计资产净值已达4566.16亿元。

上述经济界政协委员表示,新规的要求可能还需进一步细化,需要考虑到某些产品的特殊性,比如发起式基金的制度设计对投资者利益保护是有利的。

“总体而言,资管新规是一个纲领性文件,对杠杆比例、投资集中度、风险准备金都有具体要求,可以针对资管产品去杠杆、防风险。但对于市场分歧较大的资管产品不得投资资管产品、自有资金不得购买自家产品的规定可能还需要进一步细化,但资管新规的核心是去通道化,未来资管机构必须谋求转型,打造自身的主动管理能力才是机构最核心的竞争力。”该委员称。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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