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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进行专项核查后,对涉及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市县政府、金融机构,向部分省级政府和中央有关部门提出问责建议。

据了解,新《预算法》实施已有两年多,财政部向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展示出法律的“利齿”,直指部分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而且同时涉及机构问责和个人问责。该负责人表示,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律依法问责到人。为落实审计整改意见提出的有的地区仍违规或变相举债,2016年财政部组织相关地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对涉及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市县政府、金融机构,依法提出处理建议。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院长乔宝云表示,此次财政部查处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是严格落实新《预算法》,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举措。“这是依法开展的规范地方债管理的常规行为,而且以后将保持常态化开展。”乔宝云说。中债资信评级技术副总监霍志辉表示,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框架,“此次财政部查处部分市县政府和金融机构违法举债担保,显示出国家对切实执行、实施地方债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高度重视”。

截至2016年末,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存量余额已达10.7万亿元,成为全市场仅次于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的第三大债券品种,地方政府债券已经成为影响金融市场的重要力量。

据悉,财政部依据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规定,对核查确认涉及违法违规的市县政府、金融机构,依法提出处理建议。其中,属于违法举债担保问题的,建议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属于违反其他财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建议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在具体操作上,按照法定行政管理权限,由财政部转请相关地区省级政府、中央部门核实有关情况,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庄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