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复函,同意将宁东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列入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请自治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有序推进试点有关工作,充分发挥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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