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12月19日消息,江西省人民政府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有关规定,就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方案向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备案,经审核,予以备案。
江西省自2018年12月25日起,按上述公告规定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责任编辑:胡君毓
特别声明:本网登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及时与ts@hxnews.com联系或者请点击右侧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 旅客吞吐量3469.32万人次!上半年厦门交通运行良好2023-07-20
- 厦金航线成为两岸融合名副其实的“黄金通道”2023-07-07
- 美国财政部部长珍妮特·耶伦乘机抵达北京2023-07-06
- 最新主管部门 频道推荐
-
省金融监管局召开半年工作调度会暨“三争”行2023-08-03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