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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我国将实施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昨天,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近期本市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抽查检验结果进行了公示。质量抽检结果显示,有22款电动自行车存在百公里电耗、最高车速、整车质量(重量)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情况。

北京青年记者注意到,在22款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中,不乏一些知名品牌。有两款为标称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爱玛”电动自行车,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最高车速、反射器和鸣号装置;还有两款为标称天津泰丰小鸟电动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鸟”电动自行车,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最高车速、整车质量(重量)、反射器和鸣号装置、限速装置等。

在抽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标称为台州市沃趣车业有限公司的一款电动车,被抽检企业声称厂名厂址被假冒,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谨慎购买上述产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主体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中,并要求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下架不合格商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胡君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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