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房管局20日发布购房新政,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从市外迁入户籍的居民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在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落户满1年,或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无住房且能够提供5年以上(含5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方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责任编辑:胡君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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