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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今日发出通知,分资源区降低光伏电站、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和海上风电标杆电价不作调整。

通知规定,2017年1月1日之后,一至三类资源区新建光伏电站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65元、0.75元、0.85元,比2016年电价每千瓦时下调0.15元、0.13元、0.13元。同时明确,今后光伏标杆电价根据成本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次。2018年1月1日之后,一类至四类资源区新核准建设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40元、0.45元、0.49元、0.57元,比2016-2017年电价每千瓦时降低7分、5分、5分、3分。

为继续鼓励分布式光伏和海上风电发展,通知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和海上风电标杆电价不作调整。同时,为更大程度发挥市场形成价格的作用,通知鼓励各地继续通过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确定各类新能源项目业主和上网电价。

对于此次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的下调,业内早已有过吹风。

9月29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这个意见稿中,拟将Ⅰ类、Ⅱ类、Ⅲ类大资源区地面电站光伏上网电价分别由0.80元、0.88元、0.98元下调至0.55元、0.65元、0.75元。意见稿一出台,因为下调幅度太大,很多企业表示无法接受。业内人士呼吁,电价不应该出现断崖式下调,建议持续匀速调整。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秘书长王勃华透露,在汇总行业意见后,整理了14页的建议、意见,分别递交给发改委的价格司、能源局的新能源司、财政部和工信部。

10月17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又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各方面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电价的意见建议。据一财报道,会议的参与方有财政部经建司、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家电投、三峡、中广核、龙源及其他公司相关负责人,同时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也在邀请之列。部分企业希望说服有关部门不要大幅降价,并将调价的时间点延迟到明年年中。

根据最新的调价方案看,发改委听取了座谈会参会各方的意见,降价幅度有所收窄,但推行的时间仍是按照原定计划。

根据“十三五”规划,2020年光伏发电装机要达到1.05亿千瓦以上,主要任务是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配置资源,推动光伏发电成本的下降和技术水平的上升,光伏项目电价要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

此次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下调,也属迫不得己。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李仰哲在此前的讲话中有提到,新能源产业发展所面临的困难和矛盾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弃风弃光的问题比较突出,二是财政补贴资金缺口较大。截止到今年上半年,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累计达到550亿元,原有的补贴模式难以为继。决策部门面临着极大的压力,关于产业发展未来的制度安排和政策选择遇到了现实的挑战。

此次下调光伏电站和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有利于减轻新能源补贴资金增长压力。根据目前光伏、风电发展速度测算,光伏标杆上网电价下调后,2017年后每年将减少新增补贴资金需求约45亿元;2018年风电价格也降低后,每年将减少新增补贴资金需求约60亿元。

最新方案显示,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不做调整。此外,随着电改的推进,尤其是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逐步建立,也将推升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建设需求,预计能源局力推多年的分布式光伏明年起将迎来较大的发展。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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