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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钜盛华及其控制的九个资管计划涉嫌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万科目前总股本为11,039,152,001股,其中A股9,724,196,533股。在A股中,除宝能系、华润、证金汇金公司、安邦、金鹏计划、德赢计划以及QFII、基金外,其余股份不到A股的20%,中小股东流通盘面较小,易被人为操纵。

(一)钜盛华涉嫌利用信息优势、资金优势,借助其掌握的多个账户影响股价。

2015年下半年以来,特别是万科A股于2016年7月4日复牌以来,交易多次出现异常,存在被人为操纵的迹象。例如:

1.万科A股股票自2015年11月27日收盘价14.26元涨至2015年12月3日收盘价19.15元,连续四个交易日累计涨幅34.29%,累计成交额293.28亿元,其中12月1日和2日连续涨停,形成股价异常波动。而安盛1号、2号、3号、广钜1号、泰信1号五支资产管理计划在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3日期间连续买入万科A股股票。

2.万科A股股票自2015年12月16日收盘价20.19元涨至2015年12月18日收盘价24.43元,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21%,累计成交额109.15亿元,形成股价异常波动。而广钜2号、西部利得金裕1号、西部利得宝禄1号和泰信1号四支资产管理计划在2015年12月17日至12月18日连续买入万科A股股票。

3.2016年7月5日,万科A复牌第二天,万科股票一直停留在跌停价19.79元,该日14点45分起,出现大量9999手和10000手买单申报,14点51分共出现23组8787手的卖单申报,两者之间存在相互暗示的可能,而该日钜盛华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购入万科A股7529万股股票。

(二)钜盛华涉嫌利用九个资产管理计划拉高股价,为前海人寿输送利益

九个资产管理计划在前海人寿之后购入万科股票,平均持仓股价19元左右,如加上融资成本,持仓成本接近20元。钜盛华涉嫌用九个资产管理计划拉高股价,涉嫌为前海人寿持有的万科A股维持浮盈,输送利益。

(三)钜盛华和九个资产管理计划未提示举牌导致的股票锁定风险,可能导致优先级委托人受损

结构化的资管计划之预警、补仓、平仓机制的运作程序均建立在持仓股票具有流动性可以随时卖出的基础上。九个资管计划存续期为24-36个月,杠杆比例1:2;除2个资管计划(75亿资金)将于2018年12月到期外,其余7个资管计划均于2017年11-12月到期。目前六个资管计划已经出现浮亏,一个资管计划已接近平仓线。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九个资管计划到期后均需清盘,即使有新的资管计划接盘,杠杆也必须从1:2降至1:1,钜盛华及其所谓一致行动人面临降巨额资金缺口。同时,钜盛华及其所谓一致行动人每增持一笔万科股票,九个资管划持有的万科A股均需相应延长锁定12个月。九个资管计划可能会面临到期后,万科股票仍处于锁定期,无法出售变现的巨大风险。此外,鉴于股权之争,多家投行已下调万科A的目标价。如果万科A股股价达到各个资管计划的预警线和平仓线,在万科A股处于锁定无法出售的情况下,资产管理人难以实现强制减仓、平仓止损,优先级理财资金份额持有人将蒙受重大风险。

对此,本公司提请监管机构核查以下问题:

1. 在万科A股中小股东流通盘面较小的情况下,钜盛华明显具有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和信息优势,极易利用其掌握的多个账户形成并实施市场操纵。需核查钜盛华增持万科股份过程中连续交易、约定交易、尾市交易等证券市场操纵行为。特别是核查2016年7月5日14点45分起,出现大量9999手和10000手买单申报的IP地址,以及14点51分23组8787手的卖单申报的IP地址。如果来自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该行为违反12个月不得出售的承诺;如果来自其他机构或个人,需要调查其意图,是否与钜盛华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2.核查九个资管计划之管理人和优先级委托人是否事前知悉此次投资的万科A股股票将被锁定12个月以上,存在无法减仓平仓导致优先级委托人受损的风险;是否就此取得了全体委托人的同意。

综上,公司恳请监管部门核查以上问题并回复公司。公司作为万科工会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起诉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举牌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利害相关第三人,有义务将以上资料在诉讼时提交给法院。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附件:

1.九个资产管理计划信息一览表(截至2016年7月15日)

2.相关法规、文件清单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一 九个资产管理计划信息

序号 资管计划名称 管理人 托管人 备案初始规模 购买股票累计使用资金总额 持股数(股) 持股

股价 平仓

股价 预警线注1 表决权归属 平仓线 存续期 资管合同生效时间

1 安盛 1 号

资产管理计划 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亿 14.9,469.97万 97,649,123 15.31 12.25 13.78 资管计划存续期内表决权归钜盛华 计划份额净值0.8元 自优先级委托资金划入资管计划托管账户当日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并获得基金业协会书面确认之日起2年 2015.11.24

2 安盛 2 号

资产管理计划 15亿 149,469.54万 89,724,515 16.66 13.33 14.99

3 安盛 3号

资产管理计划 15亿 149,469.20万 84,540,563 17.68 14.14 15.91

4 广钜 1 号

资产管理计划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亿 299,953.33万 163,481,676 18.35 14.68 16.51 资管计划存续期内表决权归钜盛华,钜盛华已全部让渡给前海人寿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年后的年度对日止 2015.11.26

5 广钜 2 号

资产管理计划 30亿 139,990.73万 63,465,898 22.06 17.65 19.85 资管计划存续期内表决权归钜盛华,其中2,000,000股股份让渡给前海人寿 2015.12.14

6 泰信价值 1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5亿 337,366.31万注2 166,662,583 20.24 16.19 18.22 资管计划存续期内表决权归钜盛华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年后的年度对日止 2015.11.30

7 西部利得金裕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45亿 449,959.03万 225,494,379 19.95 15.96 17.96 资管计划存续期内表决权归钜盛华,钜盛华已全部让渡给前海人寿 自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生效之日起36个月 2015.12.2

8 西部利得宝禄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30亿 299,806.03万 156,350,691 19.18 15.34 17.26

9 东兴信鑫 7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街支行 18.75亿 181,476.62万注2 94,579,871 19.19 15.35 17.27 资管计划存续期内表决权归钜盛华 自资管计划合同生效之日起24个月 2015.12.10

合计 236.25亿 2,156,960.76万 1,141,949,299 18.89注3 - - - - - -

注1:预警线按持股股价*0.9计算。

注2: 钜盛华自2016年7月7月披露详式权益变动书之后,至7月15日,累计以泰信1号和东兴信鑫 7 号2个计划新增购入万科A股股票44,109,192股,该等股票交易资金总额按7月11-15日平均交易价格18.13元/股计算合计耗资约79,987.33万元。

注3:9个资管计划利率区间为6.5%-7.2%,购入万科A股股票的总平均股价为18.89元/股,如按平均利率以及已存续期8个月计算,考虑融资成本后的平均股价约19.83元/股。

附件二 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清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6.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7.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8.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

9.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

10.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11.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12.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

13. 《关于继续做好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通知》

14. 《关于规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涉嫌配资的私募资管产品相关工作的通知》

15. 《关于审理场外股票融资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及说明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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