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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今日发布对ST华泽的关注函,继续对公司诉讼纠纷、半年报财务问题相关事项表示关注。

关注函指出,深交所近期收到ST华泽及ST华泽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对公司半年报和三季报问询的回函。深交所表示高度重视,请ST华泽进行进一步核查并做出书面说明,涉及信息披露的请及时予以公告。

首先,深交所要求ST华泽说明王世捷借贷纠纷案的基本情况、诉讼事由、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以及诉讼(仲裁)的审理结果、相应会计处理,并核实其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需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及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情况(如适用)。此前公司在回函中表示:公司财务账务和档案上并未记载关于“王世捷诉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王涛、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借贷纠纷案”涉及的相关业务,公司无法准确了解实际情况并对事情本身做出明确判断。

同时,深交所请ST华泽说明半年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的真实性、交易基础、金额、坏账准备以及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资金回收风险。

此前,ST华泽财务顾问对深交所回函:对六极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外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蝶美贸易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对应的交易真实性存疑,无法判断上述应收账款余额的真实性。

再次,深交所请公司说明半年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包括对西安楚创商贸有限公司的往来款、北京康博恒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往来款、成都市蓉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咨询费的真实性、交易基础、金额、坏账准备以及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资金回收风险。

最后,深交所请ST华泽说明半年报“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的真实性、交易基础、金额、资金回收风险及相关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财务顾问在回函中表示,对上述其他应收款、预付款多无法判断真实性。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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