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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11月13日表示,将于近日发布《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简称《规划》),围绕“到2020年钢铁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实现全行业根本性脱困”的总体目标,从化解产能、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智能制造、品种质量等5方面提出了引导性的调整升级目标。

据经济日报11月14日消息,去产能仍是首要目标。产能过剩是制约行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为使产能利用率恢复到合理水平,《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粗钢产能在现有11.3亿吨基础上压减1亿吨至1.5亿吨,控制在10亿吨以内,产能利用率由2015年的70%提高到80%。

《规划》还提出,“十三五”期间能源消耗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0%和15%以上;前10家钢铁企业产业集中度由目前34%提高到60%;结构钢材占建筑用钢比例由10%提高到25%以上;主业劳动生产率由目前的514吨钢/人·年提高到国际先进水平的1000吨钢/人·年以上。

在严禁新增产能方面,《规划》要求各地“十三五”期间一律不得净增钢铁冶炼能力,对于各地拟备案的钢铁行业结构调整及改造项目必须要严格执行产能减量置换,包括之前已经国家核准和地方备案的拟建、在建项目,也要执行减量置换。

在我国钢铁行业大规模发展阶段,一些企业为快速扩张,不断举债建设,行业产能严重过剩、整体陷入困境的情况下,这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偿债能力减弱,导致债务风险上升,部分企业甚至出现了资不抵债,债务违约现象。因此,《规划》将去产能和去杠杆结合起来。对于在建钢铁项目和城市钢厂搬迁项目,要结合当前形势,在减量发展基础上重新评估建设可行性,防止产生新的资不抵债企业;对于资不抵债、债务违约的企业,要通过破产重整、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等多种方式加快处置;对于技术装备先进,产品有特色、有市场的企业要多采用破产重整、债务重组的方式处置;对于其他资不抵债企业,坚决不搞“拉郎配”式的重组,该破产清算的要坚决依法破产清算,推动企业整体退出。

目前,我国重大钢铁布局调整已经基本完成,宝钢湛江、武钢防城港等南部沿海基地项目建设缓解了我国钢铁“北重南轻”局面,部分城市钢厂搬迁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钢厂与城市发展不相融问题,大批沿海钢厂的建设解决了进口矿石长途运输高成本问题。

关于城市钢厂的出路问题,《规划》指出,不符合所在城市发展要求,改造难度大、竞争力较弱的城市钢厂,要实施转型转产,退出钢铁行业;符合所在城市发展规划的城市钢厂,要实施“绿色发展、产城共融”战略;确需搬迁的城市钢厂必须实施减量搬迁。

《规划》还提出,要将创新驱动、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三者结合起来,推进钢铁工业有效供给水平的提高。周长益表示,考虑到目前钢铁工业还存在创新载体分散、各自为战、协同创新不足等问题,“十三五”期间要支持现有科技资源充分整合,实施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模式,在钢铁领域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校、设计单位和下游用户协同创新,强化创新体系建设,实现创新引领发展新局面。

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司长周长益透露,“十三五”期间,工信部将重点培育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4种智能制造新模式的试点示范,总结出钢铁工业智能制造的发展路径;钢铁企业要通过早期介入用户超前需求、后期跟踪改进等模式,主动由制造商向服务商转变。特别是要在高技术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先进轨道交通、电力、航空航天、机械等领域重大技术装备所需高端钢材品种方面取得突破。

引导我国建筑用钢从螺纹钢为主转向结构钢材为主成为《规划》的一个重要方向。钢结构建筑在抗震性能、钢材循环利用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有利于推进建筑工业化和实现钢材绿色消费。目前我国钢结构建筑比重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钢结构用钢约5000万吨,占建筑用钢比例约10%。

周长益表示,“十三五”期间,钢结构建筑的推广应用是必然趋势。钢铁企业要主动参与钢结构示范产业基地建设,研发生产与钢结构建筑构件需求相适应的定制化、个性化钢铁产品,促进钢结构建筑推广应用。同时,“十二五”期间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400兆帕高强钢筋生产比例已达到99.6%以上,“十三五”期间要重点推广500兆帕及以上高强钢筋。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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