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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省、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保障普查数据质量,漳州市统计局决定5月10-15日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

一、工作突出“高标准”。市局对此次抽查工作非常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下发了《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的通知》(漳统办〔2019〕26号),随机抽取全系统统计执法骨干组成2个抽查组,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分赴抽中的市、县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被抽中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抽查相关准备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抵制检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有关资料或编造虚假材料应付检查的,以拒绝接受检查论处。

二、抽查突出“双随机”。按照《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的通知》要求,检查组人员和抽查对象按照“双随机”抽查办法分别从漳州市执法骨干人才库和样本单位名录库随即抽取。本次抽取2个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每个抽中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抽取辖区内工业、贸易、房地产、建筑业、服务业各2家一套表单位和抽中小区内3家非一套表普查对象作为此次“双随机”抽查对象。本次抽查,共抽中芗城区、龙文区两个区共26家单位。

三、内容突出“全覆盖”。本次抽查包含各地对《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社会宣传情况、普查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普查对象普查表数据质量情况等三个方面12项内容,抽查内容全,样本类型全,符合双随机抽查要求。对抽取的样本企业,检查组严格按照抽取的企业名单,重点核查普查表数据填报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等违法行为。

四、过程突出“严要求”。为切实提高抽查效果,市局规范抽查工作程序,对抽查工作进行了培训,制定了详细的检查情况表,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抽查标准,严格持证检查,亮证执法;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扎扎实实的开展数据质量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确保抽查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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