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财经频道>财经新闻
分享

证券时报e公司讯,经记者向开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确认,日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月17日下发《关于调整新建商品住房时限及撤销备案限制的函》称,经开封市百城办例会研究决定,现取消开封市新建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转让的交易时限,取消已撤销备案房屋的交易资格冻结时限。 (中证网)

责任编辑:唐秀敏

       特别声明:本网登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及时与ts@hxnews.com联系或者请点击右侧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最新财经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第一观察|新时代“一国两制”实践的重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