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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e公司讯,经记者向开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确认,日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月17日下发《关于调整新建商品住房时限及撤销备案限制的函》称,经开封市百城办例会研究决定,现取消开封市新建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转让的交易时限,取消已撤销备案房屋的交易资格冻结时限。 (中证网)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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