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日从省旅游局获悉,国家旅游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我省有472个村被列为“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
《通知》明确在“十三五”期间,通过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推动全国1万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实现年旅游经营收入达到100万元,贫困人口年人均旅游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的目标。省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根据《福建省乡村旅游扶贫工程2016-2020年实施方案》,今年起每年在472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中挑选50个村,作为我省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加大精准帮扶力度。同时,省旅游局将会同相关厅(委、局)通过整合资源和财政投入,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服务体系,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丰富旅游产品,加强乡村旅游宣传推介,打造一批成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乡村旅游特色村,加快贫困村群众脱贫致富步伐。(记者 储白珊)
责任编辑:周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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