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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省车改办获悉,为切实加强保留公务用车的监督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使用,我省将对公车改革后保留的车辆实行标识化管理,在车身两侧前门正中喷涂统一的公务用车标识和监督电话。具体为:

1.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车辆公务用车标识为:“公务”字样及“监督电话”;

2.行政执法车辆公务用车标识为:“行政执法”字样及“监督电话”;

3.执法执勤用车按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喷涂明显的统一标志图案。

标识喷涂工作将于2017年第一季度基本完成。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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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福建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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