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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纪实

图为:泉港区现场取缔非法储存点 连广宇摄

因为价格相对便宜,醇基燃料在我国不少地方的餐饮行业广泛使用。然而,一旦醇基燃料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不规范,安全隐患就此埋下,有的甚至会导致事故发生。

2017年4月29日,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一家川菜馆加注醇基燃料时,操作工违规操作,醇基燃料遇明火被引燃,导致1人死亡、1人受伤。

2015年9月14日,莆田市涵江区阿海私房菜馆在加注醇基燃料过程中发生爆燃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5年4月15日,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梧侣村一餐馆在安装醇基燃料罐时操作不当,电焊产生的火星喷溅引起燃料罐爆燃,造成2人受伤。

一起起事故表明,在醇基燃料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环节,必须严格管理,否则的话,教训一定十分惨痛。集中开展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隐患,依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单位,推动醇基燃料安全管理规范化,势在必行。

福建省委、省政府对醇基燃料安全管理高度重视,要求全面开展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此,福建省全面摸底排查,集中“打非治违”,开展宣传教育,全力推动醇基燃料安全管理规范化。

目前,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正在福建省轰轰烈烈地开展。

福建省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纪实

多方通力合作 共筑安全屏障

福建省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纪实

近年来,福建省一些地方非法违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醇基燃料的行为时有发生,特别是餐饮行业对于醇基燃料使用管理非常不规范,安全隐患突出。

在对既往惨痛事故教训进行分析后,福建省决定,大力推动醇基燃料安全管理规范化,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醇基燃料行为。

1、全面摸排风险 切实消除隐患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6月以来,福建省将醇基燃料安全管理规范化作为重点工作推进,下发《关于集中开展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全面摸排醇基燃料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并重点排查整治餐饮场所醇基燃料供应、运输和使用安全隐患,督促醇基燃料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同时,福建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醇基燃料行为,取缔关闭非法违法企业,有效遏制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福建省严格督促醇基燃料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生产经营企业严禁向非法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和非法运输车辆销售、装卸醇基燃料;要求运输企业依法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使用有合法资质的车辆和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醇基燃料运输工作;使用醇基燃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2、明确职责分工 形成监管合力

记者了解到,福建省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在前期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完成了对醇基燃料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环节安全隐患的进一步排查,目前已进入集中整治阶段。

安监部门主动出击,强化对醇基燃料及甲醇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有关规定向用户提供“一书一签”,落实危险化学品装车环节“四必查”。

质监部门不断加大醇基燃料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让正规企业生产经营的醇基燃料作为工业生产原料服务社会。

安监、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形成合力,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依法查处“黑醇基”。

交通运输部门不断加大力度查处不具备资质车辆运输醇基燃料的违法行为,强化对危险货物停车场的安全检查。

交管部门依法严厉查处醇基燃料运输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各地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部分企业在自有停车场违法分装、储存醇基燃料等违法行为,打击不符合《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安全要求加注(装卸)醇基燃料行为。

公安、消防等部门将使用醇基燃料的餐饮场所列为“九小场所”(指小餐馆等九类场所)重点整治对象,依法查处其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商务、燃气主管部门等纷纷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开展餐饮场所醇基燃料使用隐患整治,引导其改用燃气等其他燃料。

各地各有关部门依据安全生产及餐饮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对使用醇基燃料存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依法责令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求停产停业整顿。

此外,福建省还倡导各行业机关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食堂带头停用醇基燃料,督促无法达到有关安全要求的单位食堂及餐饮场所停用醇基燃料,并指导其做好改换燃料品种及相应灶具的安全工作。同时,燃气主管部门将指导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加大供应量,保障相关单位及场所停用醇基燃料后,在确保使用安全的前提下正常运营。

3、突出工作重点 全面巩固成果

福建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开展联合检查中,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倒查打击力度。同时,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不足,健全制度,巩固成果。

福建省各地各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醇基燃料使用单位,责令其限期改用燃气,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相关许可部门吊销证照。对持有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销售醇基燃料时未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醇基燃料经营的单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查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福建省各级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互通信息,建立起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了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同时,福建省不断加大对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台、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非法违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醇基燃料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发动群众积极举报。

福建省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纪实

各地重拳出击

福建省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纪实

厦门:深入一线精准治理

针对近年来醇基燃料燃烧导致伤亡事故时有发生的情况,厦门市认真研判分析,充分发动基层网格员力量,摸排全市餐饮场所醇基燃料使用情况。目前,共排查出使用醇基燃料的餐饮场所2052家,通过餐饮场所间接排查出供应商140余家。

今年7月以来,厦门市重点对餐饮场所开展拉网式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经营、运输、使用醇基燃料行为,对不符合规范条件仍拒不停止使用的单位予以查封。

目前,厦门市严控机关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食堂使用醇基燃料,指导机关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食堂开展醇基燃料使用环节自查;责令醇基燃料储存总容积超过0.5立方米、未采取防满溢防静电措施的单位食堂,自觉停止使用醇基燃料。

同时,厦门市鼓励无法满足醇基燃料安全使用条件的食堂改换燃料品种及相应灶具,推动有资质的液化石油气供气单位加大供气量,确保食堂正常运营。

漳州:规范行业秩序

最近,漳州市开展了集中打击醇基燃料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封扣押甲醇原料约14吨、醇基燃料成品约2吨。

7月13日,漳州市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醇基燃料专项整治的通知》,明确要求继续保持打击非法充装、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瓶装液化气和醇基燃料行为的高压态势,消除使用“黑气”和“黑醇基”的安全隐患,规范瓶装液化气行业安全经营秩序。

为强化源头管理,漳州市安监部门督促企业严格按有关规定向用户提供“一书一签”,落实危险化学品装车环节“四必查”;安监、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不断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依法查处“黑醇基”;同时加大了对醇基燃料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让正规企业生产、经营的醇基燃料作为工业生产原料。

泉州:移送立案处理

最近,泉州市大力开展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不久前,泉州市鲤城区安监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中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旧加油站内以甲醇为主要原料勾兑成醇基燃料,并对外销售。

发现这一情况后,鲤城区安监局立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查封了留存在现场的甲醇,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这批醇基燃料进行鉴定。

经初步调查,鲤城区安监局发现该公司涉嫌犯罪,迅速将案情上报至泉州市安监局,并逐级上报至市政府。

泉州市安监局领导带领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及鲤城区安监局相关执法人员到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就案件的调查和定性问题进行交流、探讨,达成了初步调查意见。

紧接着,泉州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联合鲤城区安监局、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相关人员前往厦门等地调查取证,查明违法事实。

目前,该案件已移送至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立案处理,有力震慑了醇基燃料非法生产、经营者。

泉港:现场取缔

近日,泉州市泉港区安监局接到有关非法储存醇基燃料的群众举报。该局会同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前往核查。经核查,该储存点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执法人员当场对其进行查封,并对相关危化品进行抽样化验。

8月7日,泉港区安监局联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及南埔镇,将该非法储存点取缔。

长乐:建立问题清单

在开展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长乐市建立起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

对辖区内餐饮单位,长乐市开展了拉网式排查,共计排查出22家醇基燃料使用商家。

在排查过程中,长乐市向使用商家宣传醇基燃料的安全使用方法,告知业主要严格按规范使用,并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向经营业主提出整改指导意见。

长乐市还通过电视台、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群众不参与非法经营行为,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醇基燃料行为。

对于相关部门的职责,长乐市发文明确,并要求各相关部门落实专人负责,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实行零容忍,建立问题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监管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永安:镇街纷纷行动

最近,永安市各乡镇(街道)结合辖区实际,纷纷开展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洪田镇安办、安监站及洪田派出所等单位人员,联合检查了餐饮场所,向业主发放了醇基燃料经营、运输、使用安全知识宣传单,详细说明了醇基燃料的危险性和安全经营、使用醇基燃料的相关要求,对存在问题的经营场所下发了整改通知单。

此次检查,洪田镇依法关闭醇基燃料非法经营店1家,责令3家非法购买、使用醇基燃料的餐馆立即停止使用。

曹远镇安办、安监站联合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内使用醇基燃料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对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针对使用醇基燃料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人员进行宣传,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大湖镇安办、安监站和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检查了辖区的餐饮场所,向业主发放了安全知识宣传单,责令存在问题的经营场所进行整改。

燕北街道安办联合工商部门持续深入开展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该街道进行摸底排查,共计排查出醇基燃料使用单位34家;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发放宣传单共计200余张,增强了醇基燃料使用者的安全意识。

晋江:约谈企业负责人

近日,晋江市安监局召集辖区醇基燃料经营、使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各相关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经营、使用醇基燃料。

约谈会上,晋江市安监局负责人通报了醇基燃料经营、使用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学习了醇基燃料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要求经营、使用企业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经营、使用。

下一步,晋江市安监局将加大对非法违法经营、使用醇基燃料行为的执法力度,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并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中国安全生产报 记者沈良坤 张春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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