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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3月3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记者29日从省人社厅获悉,近年来,我省已建立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三项制度,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范围逐年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2016年起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同步调整养老金,在全国率先实现调待办法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先后三次调整提高,达每人每月100元,比国家标准高30元。截至2017年底,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515.81万人,比上年增加58.86万人,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有628.29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883.35万人,领取养老金的有135.91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138.72万人,领取养老金的有46.11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493.74万人,领取养老金的有446.27万人。

据了解,今年省委、省政府将“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村级便民信息化建设”列为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计划完成省级集中管理的经办信息系统建设,并在全省不少于5500个建制村(社区)建成村级便民信息化平台,将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线下申办不出村、线上自助不出户的目标,为城乡居民提供快捷、便利、优质、高效的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省政府还将“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列入2018年工作主要任务,明确责任分工。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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