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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3月5日讯 (海都记者 杨玉蕊)昨日,海都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我省将出台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每生不低于450元。此外,在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增设正高级职称序列。

据了解,自2019年春季学期开始,各市、县(区)应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生每年450元,并建立与当地学前教育发展状况、办学成本、财力情况联动的稳定增长机制。已建立生均公用经费制度且标准高于省定最低标准的,不得降低已有标准。已建立生均公用经费制度但低于省定最低标准的,应及时调整、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确保不低于省定最低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园标准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

在教师编制方面,鼓励各地在现有事业编制总量内,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并向教师队伍倾斜。

此外,在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增设正高级职称序列;在现行标准上,将小学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初中高、中级教师岗位比例,普通高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在原有基础上各提高5个百分点。

适当核增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增总量主要用于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统筹解决承担晚自习辅导、值班等任务教职工的相关补助。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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