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6月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吴晖)记者昨日从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我省已将台湾同胞纳入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定范围,这意味着台湾同胞可参加我省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定。省文化和旅游厅表示,此举旨在促进两岸同胞在闽台非遗保护传承的交流互鉴,增进理解和互信认同。
据介绍,近年来,我省持续推进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拥有“武夷山”“福建土楼”“鼓浪屿”和“中国丹霞——泰宁”等4处世界遗产;海上丝绸之路等5个项目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中国传统村落492个,居全国第6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7处291个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21处,市、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近5000处,形成了国家、省和市、县(区)三级文物有效保护体系。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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