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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10月1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据省发改委消息,日前,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6部门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方案分两批开展试点,从2019年起,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试点建设首批2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福建在列。

《实施方案》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等负责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的政策统筹、协调推进。省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区域内建设试点组织实施工作。试点城市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落实主体责任,编制改革问题清单、政策清单,将试点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事、责任到人。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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