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3月2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陈若凡)暂停组织群体性祭扫活动,实行现场祭扫人数控制,提供多元化祭扫服务,倡导网络祭扫等低碳方式……日前,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疫情防控必须慎终如始,对疫情的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形势研判和风险评估,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让广大居民群众了解、理解并配合支持。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是否开放现场祭扫服务、开放的区域范围及所应具备的条件,做到既加强群众祭扫服务管理工作,又扎密扎牢疫情防控安全网。暂停组织群众集中祭扫、集体共祭、骨灰撒散等群体性活动,对办理安葬(放)的逝者亲属采取限时段、限人数措施。对相对封闭且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各类骨灰楼堂,可不开放或延后开放,由管理机构工作人员采取适当方式代为统一祭扫。不具备现场祭扫条件的城镇公墓要进行封闭式管理,暂停现场祭扫活动。
《通知》强调,开展现场祭扫的殡葬服务机构,要科学合理设置祭扫场所承载量,限制祭扫人数,采取电话或网络预约短信提醒等手段,实行分时段、间隔性祭扫并限定祭扫时间;要强化殡葬服务场所入口的引导管理,防止人员聚集,凡进入人员应实名登记、测量体温、佩戴口罩。不具备现场祭扫条件的地区和殡葬服务机构,要拓展服务渠道,提供更加便民可及的殡葬服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尽可能提供网络祭扫、代为祭扫、敬献鲜花等替代性服务,更好地满足亲属悼念逝者、寄托哀思、缅怀先人的需求。
《通知》要求,要全面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要设备进行“三个必查”。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值守、监测预警、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对扰乱殡葬服务机构正常秩序、拒不服从防疫现场管控的,依法予以处置。
《通知》强调,要深入挖掘清明节慎终追远、家风传承、孝亲感恩、生命教育等文化内涵,积极倡导群众采取居家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疫情结束后再进行现场祭扫。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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