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福建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中对违纪违规考生的处理决定
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对未将手机放在指定位置、未在规定时间交卷等违反考试规定的51人,予以“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考试时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拍摄试卷的1人,予以“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五年”的处理。
一、违规51人
二、违纪1人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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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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