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日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实施。根据《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规定》实施以来,福建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开展了许可审批相关工作。截止2021年3月12日,审批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总计76家,具体服务形式包括:互联网站59个,应用程序63个,论坛2个,博客1个,公众账号178个,其他服务形式1个,共计304个服务项。
1.许可单位名单
2.互联网站名单
3.应用程序名单
4.论坛名单
5.博客名单
6.公众账号名单
7.其他服务形式名单
福建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
一、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单位名单(共76家)
二、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互联网站名单(共59个)
三、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应用程序名单(共63个)
四、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论坛名单(共2个)
五、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博客名单(共1个)
六、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公众账号名单(共178个)
七、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其他服务形式(共1个)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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