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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1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近日,省财政厅与团省委、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福建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的通知》,明确面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以及大型非公企业等单位征集1.5万个优质实习岗位,推动省外高校闽籍学子和省内高校学子参与实习。

根据计划,用人单位应为实习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有条件的单位还应为实习学生提供适当的劳动报酬,顶岗实习学生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同时,我省还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认定一批“大学生实习基地”,评选一批优秀实习生予以奖学金支持。

通过计划的实施,帮助大学生在实习实践中树立正确就业观,把准自身职业发展定位,储备工作经验,提升就业核心竞争力,并带动一批省外高校闽籍学子返闽就业。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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