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省发改委近日印发《福建省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创建活动将以设区市为单位开展,评选工作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根据方案,示范城市创建将完善政策支持,制订“十四五”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明确托育服务体系的建设目标、建设任务、资金来源、运营方式等;并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管理所需的经费等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同时,示范城市创建还将扩大服务供给,全面落实产假政策,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普惠可及的育儿指导,并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等设施的功能衔接,鼓励开展家庭互助式服务等;推动创新融合,深化医育有机结合,加强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研发应用婴幼儿照护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推进“互联网﹢托育服务”;加强公共场所母婴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等。(记者 张静雯 储白珊)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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