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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2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栉风沐雨,春华秋实。

肩负人民重托,承载神圣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下,我省人大工作沿着奋发有为、不断开创新局面的道路不断前进。

近年来,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为奋力推进全省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征程上留下了一串串闪光的足迹。

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立法,是人大工作的“重头戏”。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顺应人民期盼,我省地方立法步伐加快,立法工作呈现数量增多、质量提高的特点,为我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为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我省充分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实现立法与改革相衔接。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首次明确提出建立鼓励改革创新,完善以支持改革创新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充分激发创新活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立法工作的根本宗旨和目的。历时3年修订工作,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十个以上业主可申请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紧急情况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核等一些既符合实际又大胆创新的设计和安排。

文化遗产,要在发展中保护、焕发生机。今年7月1日起,随着全国首个专门保护传统风貌建筑的地方性法规——《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的施行,我省古厝城楼、骑楼、土楼寨堡、廊桥古道等特色建筑保护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老街区”散发历史魅力,“新业态”发展相映生辉。

保护绿水青山,必须依靠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率先把五大发展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写入地方法规。目前,我省已制定了涵盖“海陆空”生态要素多部生态法规,为“清新福建”建立起一道法治屏障。

形式更加多样化,是近年来我省立法工作的一个明显特点。

开门立法,大门越开越大。建立基层立法基地和立法咨询专家顾问制度,法规立项、论证、评估、起草、审议等立法的全过程各环节都广泛听取和吸纳各方面意见,多数法规都通过人大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不断扩大社会参与立法的深度与广度。

在立法“小切口”“小快灵”上进行有效探索。“戴口罩”入法,引发全网关注和热议;打破“行政边界”,首次开展协同立法工作,厦漳泉龙四市同步出台加强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首次开展跨省协同立法,与江西省协同制定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域,则一域治。近年来,我省立法工作从“有法可依”走向“良法善治”的步伐更加铿锵有力,为我省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监督更有位更有为,彰显履职担当

通过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助力全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是创造性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必答题”。近年来,我省人大监督工作有的放矢,监督的“牙齿”越来越硬,彰显了人大作为。

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紧扣发展大局,是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着力点。

财政收支一头连着经济发展,一头连着民生福祉,管好人民的“钱袋子”是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权。2014年起,省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审议部门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2015年实现省级全口径预算的编制和审批,2018年建立省政府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人大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更加深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机制进一步完善,建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并上线运行,迈出了探索深化财政预算监督的新步伐。

人民群众的呼声是人大工作的风向标和指南针,坚持民生优先,促进民生改善,更是人大监督工作不变的主题。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省人大常委会持续安排听取和审议精准脱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脱贫攻坚专题询问,开展革命老区发展专题调研和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执法检查并进行“回头看”,抓住重点问题紧盯不放,建立持续跟踪问效机制。

为了使监督工作更有针对性、实效性,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从监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出发,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工作机制,让监督“利剑”愈显锋芒。

常委会先后对城市公交事业发展、闽台文教交流合作、妇女权益保障等监督事项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问水质、问保障房、问食品安全、问垃圾管理、问土地管理……专题询问工作日益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围绕法院执行工作、水污染防治等项目,采取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的方式,分级实施监督,合力推动解决问题。

运用监督“组合拳”,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人大监督工作更有为更有位,人民群众更满意。

用好重大事项决定,凝聚强大合力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重要手段,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根本体现。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找准依法履职与高质量发展的最佳结合点,做到省委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在关键时刻、关键问题上作出了一系列重大事项决定决议。

2018年,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履新不久,就紧锣密鼓地在三个月内作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进一步推进数字福建建设以及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三个决定决议,第一时间将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动员全省人民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决议,让全省人民对福建未来的发展信心更强、底气更足、干劲更大,凝聚起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强大合力。

既要在战略上布好局,也要在关键处落好子。庚子年春,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每个人的“脚步”。

在疫情防控最吃紧的时刻,省人大常委会以“超常规”的决心和魄力,40天内连续召开3次常委会会议,作出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关心关爱医务人员三项决定和决议,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在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之后,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又再次表决通过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决定,这也是全国省级人大通过的首个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决定。

一个个重大事项决定决议,有力促进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不仅彰显了人大担当,更展现出人大在凝心聚力共促发展、精准发力服务大局中肩负的时代使命。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激发代表活力

11月16日,事关全省3000多万选民,涉及全省83个县级政权、900多个乡级政权的全省县乡人大换届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选民投下庄严神圣的一票,以最直接、最生动的方式诠释全过程人民民主,选出人民的“代言人”。截至目前,我省大部分县(市、区)新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顺利召开,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县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人大的作用靠代表,人大的活力也在代表。代表们从人民中来,也要到人民中去。

近年来,我省在1100多个乡镇、街道建立“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对五级人大代表进行统一混合编组,开展经常性的联系人民群众等活动,打通了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收集社情民意的“最后一公里”;全面启用福建省三级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推动“互联网+代表履职”,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越来越密切。

提出议案建议,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主要方式,办理好代表的议案建议是实现人民意愿,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方式。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省人大常委会既重结果,也重过程,努力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建立省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重点督办建议制度,并在去年开展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提升年活动,创新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评价机制,采用人大代表、督办部门和人事代表工作室三方评价的“一建议一评价”办法,对每一件代表建议使用“一张表格”督办到底。

这些工作有效提升了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有力地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新时代代表工作呈现出勃勃生机。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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