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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23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是农民群众的深切期盼。在今年省“两会”上,省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推进500个以上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让老百姓生活在更加宜居宜业的乡村、绿色美丽的乡村、文明和谐的乡村。 

会场内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宜居乡村等话题成为了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话题。

去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方案提到,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

福建省“两会”代表委员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建言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省政协委员施忠旗建议加强乡村人居环境治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东南网记者 林先昌摄 

“加强乡村人居环境治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省政协委员施忠旗带来的思考和建议,一是建议统筹规划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布局农村产业结构、基础设施建设等,按照“一村一品、一乡一景”的目标来规划建设,修旧建新两相宜,严控大拆大建,保留乡村特色。二是围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健全农村长效监管机制,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重点开展垃圾、污水等乱象治理工作,可考虑按逐个流域治理结合周边村镇污水治理的模式。积极探索村镇污水处理有偿化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水治理工作。三是针对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等建设资金,政府要加大投入资金力度,要抓好农村道路交通、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垃圾转运处理等设施建设。四是建议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体设施、创业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打造成宜业、宜居、宜游的美丽乡村。

“我省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2018年—2020年)及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省政协委员郑慧玫说道,针对如何更好地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她建议,组织部门牵头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振兴一线工作中跟踪考察干部,各部门按照分工要求加强协作。同时,各地既运用好省里各类技术指南,编好具有地域特色的农村村民住宅立面图集,又要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等因素,针对不同村庄把握不同的侧重点,制定不同的标准。另外,聚焦多方参与、形成合力。注重出台具体扶持办法,引入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国企参与市场化运作。积极发动村民开展“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治理活动,发挥村规民约监督作用,推行门前清洁责任制,巧用“红黑榜”“流动旗”等晒出环境整治新风尚,变“要我做”为“我要做”。逐步建立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置利用体系,推进乡村休闲旅游活动,推动“美丽生态”向“美丽经济”跃升。

福建省“两会”代表委员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建言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省人大代表张顺儒建议要强化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受访者供图

省人大代表张顺儒表示,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议强化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完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制定村规民约或环境卫生公约,引导农民树立生态意识、环境意识和卫生意识,利用新媒体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村民树立绿色生产生活观念,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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