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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21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21日下午,福建省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召开。

生物医药企业的各类产品通常要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床研究和使用,省卫健委作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将如何优化相关服务,助推福建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福建省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一级巡视员王喜瑛介绍,省卫健委十分重视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过程中发挥作用。目前,福建省已有39家医疗卫生机构取得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资格,23家医疗卫生机构取得药物临床试验备案资格。近期,省卫健委帮助福建省一批企业协调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临床试验相关工作,推动省内企业产品在福建省医疗机构尽快进行临床试验。省卫健委将根据《福建省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立足自身职能,从强化临床研究服务和鼓励福建省医疗机构使用福建省药械产品两方面助推福建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强化临床研究服务方面,省卫健委探索将临床研究工作与公立医院、医院院长绩效考核相结合,仅用于临床试验的病床不计入医疗机构总病床,不规定病床、周转率、使用率等考核指标。鼓励医务人员参与临床研究。支持有条件的机构建设研究型医院,与企业联合建立技术转化平台,支持研究型医院开展临床试验用药拓展研究,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挂牌内设临床研究中心。省卫健委将建立省级临床研究伦理协作审查联盟制度,推动多中心临床研究伦理协作审查工作,在遵循国家相关法规、指南的原则下,探索建立对多中心临床研究实行伦理审查结果互认机制。省卫健委将统一福建省临床生物样本库信息采集标准,优化样本共享机制,建立产医融合示范基地和医企对接工作机制,健全医院医企协同研究创新平台和临床试验数字化管理平台。

省卫健委将督促引导二、三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福建省企业的新药及通过(含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优先纳入院内采购目录。通过完善“卫健—医保—企业”面对面机制,增强临床医生与人民群众对福建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医药产品的认同度,并鼓励临床医疗机构使用福建省创新药械、中药独家品种、通过(含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不纳入医疗机构限制性考核指标。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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