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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立法调研中反映较为集中的老年生活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进行纾困解难,力争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破解“用餐难”

支持开设长者食堂

对于独居特别是行动不便的老人来说,吃饭问题是急中之急、重中之重。

《条例》明确,支持开设长者食堂、老年助餐点等,制定规划布局和建设运营标准,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助餐配餐服务;对相关服务经营场所实行低租或者免租政策,其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规定优先予以减免。

破解“出行难”

加大适老化改造力度

许多老旧小区没有电梯,老年人出行不便。此外,交通出行不便利、因不会使用“两码”出入公共场所受阻等,都是影响老年人出行的重要问题。

《条例》规定,加大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坡道、扶手、电梯等公共设施的适老化改造力度,为老年人交通出行等提供优先便利;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通过上门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等,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优先服务;公园、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通过身份信息共享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条件。

破解“看病难”

老人可走绿色通道

老年人到大医院看病,人多挤不动,“看病难”问题突出。

《条例》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老年人设置绿色通道,全过程实施助老服务;支持建设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安宁疗护机构等,鼓励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等服务;支持设立家庭病床,按规定逐步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开展各类健康促进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肺炎等疫苗。

破解“用工难”

培养养老服务人才

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存在缺乏身份认同、福利待遇偏低、专业技能水平不高等问题。

《条例》规定,加强养老服务相关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实现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全覆盖;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激励机制,鼓励实行入职补贴、工龄补贴等,促进劳动报酬合理增长;制定养老护理员、医疗护理员、家庭服务员的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加强对相关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对老年人的照护水平。

破解“上学难”

老年教育列入发展规划

省老年大学今年开放1.26万个学位,报名单日总浏览量达68万余人次,实际报名成功人数比例不足2%。基层各类教育资源供给与老年人旺盛的学习需求相比,存在严重不平衡的情况。

《条例》要求,将老年教育列入教育发展规划,制订相应的制度规范,构建终身学习教育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开展老年教育,支持各类教育机构设立老年教育学习点;将老年教育资源向基层和社区延伸,提供线上线下结合的教育服务。

破解“就业难”

建老年人才信息平台

老年人获取再就业信息的渠道不通畅,人身意外伤害保障不足等问题也十分突出。

《条例》明确,鼓励老年人发挥优势和特长,自愿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和公益事业;建立老年人才信息服务平台,为老年人创造从业条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由从业单位自愿选择为老年从业人员单独办理工伤保险,或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

破解“运用难”

教老人运用智能技术

智能技术飞速发展,老年人却遭遇“运用难”。

《条例》规定,充分尊重老年人的能力和习惯,保留并完善现场服务、现金支付等传统服务方式;鼓励网站和移动应用等优化功能,推广符合老年人阅读习惯的出版物;积极培育银发经济,支持企业研发适合老年人的智能化、辅助性产品;组织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帮助其跨越“数字鸿沟”。(记者 李晖)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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