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省财政厅消息,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在福建省、上海市、苏州工业园区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福建省成为全国首个在全省范围内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地区。
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名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另行发布。上海市、福建省、苏州工业园区等已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自2022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
责任编辑:黄小群
- 5日,福建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例2022-11-06
- 前三季度福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3%2022-11-06
- 11月4日,福建省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4例2022-11-05
- 国家发改委公示!福建这些集体和个人拟获表彰2022-11-05
- 坚定信心、全力以赴 坚决筑牢信息化防疫坚固防线——省大数据集团启用福建省疫情防控战时技术保障中心2022-11-04
- 2022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名单 福建4品牌入选2022-11-04
- 福建健康码误判可自主申诉!具体这样操作2022-11-04
- 擦亮文化品牌 朱子文化焕发新光彩2022-11-04
- 福建8基地拟入选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022-11-04
- 财政部提前下达福建省2023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034亿元2022-11-04
- 最新福建新闻 频道推荐
-
突破|把根留住,福建古厝守护出新姿2022-11-06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