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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2月3日讯(海峡网记者 李牧晨 通讯员 刘君华)3日,记者从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福建交警公布2022年第四季度38名被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其中,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构成犯罪的17人;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18人;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3人。年龄最大的57岁,年龄最小的22岁。他们均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驾驶证被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依法吊销且终生禁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提示,终生禁驾意味着“终生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请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心存对法律和生命的敬畏,守法驾驶、安全行车,文明参与交通,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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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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