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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召开

周祖翼主持并讲话 决定3月30日至31日召开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东南网3月2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27日在福州召开。会议决定,3月30日至31日在福州召开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祖翼主持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联清、李德金、檀云坤、袁毅,秘书长黄新銮出席会议。

周祖翼强调,人大是党领导的政治机关,必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第一位要求,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更高站位做好人大工作,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聚焦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紧扣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助力创造高品质生活,加强立法监督工作,以更强担当服务全省大局。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职责分工,大兴调查研究,迅速行动起来,以更高标准确保常委会今年工作任务落实。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重大战略任务及政策实施情况、重大改革举措推进情况、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立足人大职能,研究规划实施的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使规划评估工作更好地反映民意、凝聚民智。要认真落实常委会副主任领衔督办代表建议,着眼提高督办工作质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推动代表建议反映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力求通过督办一个建议,推动解决一个问题,促进一项工作,不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整体实效,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听取黄新銮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的汇报,听取常委会相关机构负责同志关于会议议程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经研究,确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的建议议程:传达学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及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审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正案(草案)》《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福建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福建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草案修改稿)》《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我省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议案》;审议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福州市劳动争议处理若干规定〉的决定》,三明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南平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南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办理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以来暨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其他事项。

会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研究了关于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监督工作安排的报告和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领衔督办代表建议工作方案。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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