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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4日讯(本报记者 严顺龙 福建法治报记者 朱硕峰 涂文进)12月1日,2023年福建省“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颁奖典礼在福州举行。这些获奖的法治人物和事件,是法治福建建设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代表,从不同角度反映法治福建建设的进程和脚步。

这项始于2015年的评选活动已举办6届,得到省委领导肯定和社会各界认可,成为每年初冬八闽大地上凝聚思想共识的一场法治盛宴,展现了全省各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

社会化:以开放和交流做大影响力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一个国家或民族步入法治状态,不仅需要有一套完备的法律制度规范,更需要社会成员对法律秩序所包含的价值认同和信仰。

正是基于此,福建法治报在2015年发起并主办了首届“福建省十大法治新闻人物评选活动”。这一评选活动旨在表彰为福建省法治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媒体广泛关注的人物,通过宣传推介他们的故事,向广大群众传递法治观念,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公众对法治的认同感和信仰。

“不仅法官、检察官、民警可以获奖,老师、律师也可以获奖,甚至只要参与法治建设的普通人,都有获奖的机会。”主办方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这样的开放姿态,不断激发社会各界的参与热情,也鼓励更多的人积极参与到法治建设中来。在评选过程中,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人们可以相互了解、互相学习,分享各自的经验和知识。这种跨领域的交流和合作,不仅有助于推动法治建设的深入发展,也为法治社会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创造力。

首届评选活动之后,主办单位逐年增加,到第四届时主办单位增加到如今的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司法厅、省法学会等6家单位。2022年经省委领导批示,“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评选活动”改为年度评选活动。

专业性:以公正和权威塑造示范力

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评选活动的顺利推进,不仅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更需要公正权威的引导和示范。公正权威的法治人物评选,就像一盏明灯,照亮法治建设的道路,为公众提供明确的法治方向,这正是评选活动所承载的重任。

第一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黄志丽获评“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第二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陈少华获评“CCTV2018年度法治人物”、第二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吴美满获评“CCTV2021年度法治人物”……多位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先后获评“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一个名字就是一面旗帜,传递法治的力量。一个事件就是一部教材,弘扬法治的精神。如何确保评选经得起检验、经得起考验,体现出权威性,活动主办方进行了诸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权威性体现在评选标准的严格性和专业性上。不仅要求参评者在法治实践中具有突出贡献,更要求他们具备高尚的法治精神和职业道德。这种对法治精神和职业道德的强调,正是评选活动权威性的重要体现。

权威性还体现在评选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上。主办方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建立独立的评审团队,历经严格的初评、终评程序,确保每一位获奖者都是经过严格筛选和公正评判的。这种公正、透明的评选过程,不仅保证了评选结果的公信力,也为公众树立了法治的典范。

建机制:以执着和创新涵养生命力

一路走来,评选活动不断创新发展,得到各界认可。成功的背后,是各方力量的不断汇聚、坚持坚守。

作为承办单位,福建法治报从活动的策划、组织到执行,每一个环节都全力以赴,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法治的重要性,感受到法治的温度。

评选活动中,福建法治报充分发挥独特优势,注重在日常宣传报道中深入挖掘法治领域内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件,深入阐释这些人物和事件背后蕴含的法治精神。同时,明确评选活动的定位、方向、标准,不断创新和优化评选方式和流程,建立健全评选工作机制,持续涵养评选活动的长久生命力。

每一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评选活动,都是福建省极具权威性、影响力的一次法治宣传活动。福建法治报与全省各级政法部门合作运营众多新媒体平台账号,通过覆盖全省各级政法单位的“报网端微”政法融媒体矩阵,为评选活动提供了强大的传播力。

“当前全省上下正在凝心聚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法治建设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持之以恒做大做强评选活动品牌,扩大知名度、影响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福建添砖加瓦。”评选活动承办方负责同志表示。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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