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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智岚) 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等17部门联合出台《福建省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实施方案》,以分型提供差异化帮扶,以分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

个体工商户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24年6月底,全省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562.02万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73.41%,支撑了近1600万人就业。

“当前个体工商户仍然存在发展信心不足、总体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需要针对其发展水平和特点采取差异化措施,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各类帮扶资源的有效性。按照存续时间、经营状况、纳税情况、雇员人数等指标,将个体工商户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和‘发展型’三种。”省市场监管局注册审批处相关负责人林东说。

据悉,“生存型”是当前个体工商户中的主要类型,处于初创阶段,经营规模小,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差,销售额或者营业收入相对较低。在政策支持上,侧重优化市场准入服务、降低经营场所等成本、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激发创业创新活力。

“成长型”处于稳定持续经营阶段,是有少量雇员或者实际缴纳过税款,有一定销售额或者营业收入的个体工商户。在政策支持上,侧重畅通招工渠道、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引导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增强抵御风险、持续经营能力。

“发展型”经营规模较大,是有一定税收贡献度或者吸纳就业能力较强,销售额或者营业收入较高,拥有良好商誉的个体工商户。在政策支持上,侧重增强合规管理水平、支持引导转型升级为企业、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此外,还有共性帮扶措施,包括探索建立支持政策“免申即享”机制,推广告知承诺制,实现政策直达快享。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回头看”,防止不当干预市场行为。探索建立分型分类金融精准帮扶机制,加强数据对接共享,筛选满足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名单,共享至银行机构进行精准对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每年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结束后,市场监管部门会根据年报数据和相关部门信息,更新个体工商户分型结果。一些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了不符合分型条件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也会取消其分型结果。”林东说。

个体工商户分类培育是一种“选优拔尖”的机制。市场监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定期进行认定,并实施重点培育,支持和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诚信经营、发展潜力大的个体工商户,带动同行业、同类型经营主体实现更好发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总数不超过本省“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总数的5%。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享受“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的各项支持政策措施,在相关专业领域享受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支持。优先享受本地区在资金、培训、贷款、荣誉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同时,给予“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更有针对性的培育措施,如对“知名”类个体工商户,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优化知识产权服务和保护等;对“特色”类个体工商户,在技术研发、产品设计、质量追溯等方面加大服务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参加消费季、美食节活动等;对“优质”类个体工商户,加强对传统手工艺、祖传手艺等的传承指导;对“新兴”类个体工商户,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给予流量支持,积极推动有实力的个体工商户“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等。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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