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说,承诺书是王园长亲手写下
家长说,艾迪儿的电话号码与艾宝倍一致
海峡网3月5日讯 (海峡都市报记者 郑靓 文/图) “下午就要搬迁了,为何上午还招生收钱?”昨日,多位市民向本报95060反映:早教中心艾迪儿搬迁再开业,更名为艾宝倍,曾承诺可在新园上课,不满意可退款,如今拒绝履行退款承诺。据不完全统计,已有27名家长遇此情况,共十多万元未退款。
对此,艾宝倍负责人王志明称,艾迪儿已倒闭,如今自己创办的艾宝倍是一家新机构,无义务履行退款承诺。那么,受害家长只能吃哑巴亏吗?
上午刚报名 下午就通知搬迁
前年夏天,关女士为宝宝报名了一家名为“艾迪儿国际亲子早教”的机构,位于仓山区万达广场,花了7300元买48节课时包,双方约定,不限时间,用完课时即可。
去年9月,艾迪儿方面通知,将从万达搬迁至融侨外滩,暂停上课。“还剩28节课,价值4200元。”关女士说,当时艾迪儿的王志明园长亲笔写下了承诺书:“新学校开业后,顾客到现场参观仍感不便,将在两周内办理退款。”记者看到,承诺人写着:王志明,盖的是艾迪儿的章。
“可现在想退款,却遭到拒绝。”关女士说,今年2月收到短信通知开课,由于新址交通不便,她想退学,可王志明告诉她,艾迪儿已倒闭,重新开业的是“艾宝倍”。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报名后未完成课时的家长至少有27人,涉及未退预付学费十余万元。家长林女士称,自己去年9月17日上午报名,下午就被通知学校将搬迁,前后只上3次课,她说,停课半年,宝宝已满3周岁,早教课程已失去时效。
艾宝倍:无义务屡旧约
为维权,关女士找出交学费时的刷卡凭证,发现艾迪儿的工商注册名为“福州市台江区艾迪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限教育信息咨询。也就是说,其并不具备招生资质。
记者到新开业的艾宝倍采访时看到,宣传海报上的联系电话与艾迪儿一致,但负责人王志明说,自己与艾迪儿曾是雇佣关系。自己曾计划与艾迪儿的法人代表林小茹共同创办艾宝倍,但临近开业,林小茹退出了。他表示,愿意接收旧顾客,但无法提供退费服务。
关于经营范围问题,王志明解释,艾宝倍已向仓山教育局申报,正在办理中。昨日,记者从仓山教育局证实了这一说法。“艾宝倍大致具备了申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场地、教师资质等条件。”民管办相关负责人说。
律师:承诺退款应履行
“承诺人亲笔签名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卓文彬说。《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等内容。违约时,应履行约定,或退回预付款,“即便经营者更迭,但王志明既然亲笔写下承诺,就应尽相关义务。”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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