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11月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袁丽群) “购房时,销售人员承诺送万元物业费,没想到交房后就变卦了。”昨日,福州市民陈先生拨打海都热线95060反映,两年前,他到福州洪山桥附近一楼盘看房,销售顾问承诺,交房后将返还万元积分,可用于直接抵扣万元物业费,而如今交房了,对方却不认账。
记者昨了解到,销售人员不止向陈先生一户承诺返还物业费,目前,该楼盘约50多户业主正向开发商讨说法。
未将承诺入合同 留有录音
陈先生介绍,2014年,他到该楼盘去看房,一胡姓销售顾问承诺,交房后,将分期返还万元物业积分,可直接用来抵扣万元物业费,当时觉得合算就买下了房子。去年底交房,返还了2000元的物业费后,剩余的物业费至今都没有返还。
陈先生说,他们多次找了楼盘销售人员,可销售人员一直推诿,最后销售人员提议私下将拖欠的8000元物业积分换成2000元购物卡,但他并没有同意。
记者了解到,与陈先生有相同遭遇的还有50多名购房者,部分购房者被承诺的返还的物业积分数额更高。而多数购房者没有将这一承诺写进合同里。目前,购房者仅留有与开发商沟通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而在其中一段录音中,有销售顾问明确回复,“现在确实没办法解决了。”
销售主管:承诺属个人行为
昨日,记者电话联系上了业主所称的胡姓销售顾问。“并不清楚物业积分返还这件事情,具体情况无可奉告。”这名销售顾问反问记者,从哪里要来的联系方式,随后挂断了电话。
之后,记者又根据业主提供的信息,联系上了该楼盘的一名林姓销售主管。这名销售主管称,“这个情况属个例,是销售人员的个人行为,我还不清楚这是什么事情。具体的情况还需向公司请示了解后才能答复。”而截至发稿,记者多次拨打其电话,对方均未接听。
律师:可将录音等材料 向有关部门举证
这一承诺为何未写进合同?对此,陈先生说,购房时,销售顾问称,这一优惠只针对小部分客户,若写进合同,将不合规,最后无法通过公司审核,会影响交易。
“见你购买的欲望不高,被承诺返还的物业积分就更高。”另一名购房者林女士说,自己购房时被承诺返还的物业积分是5000分,而另一朋友在其之后买房,被承诺返还的积分过万。
对此,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称,没有合同约定,不代表开发商就没有责任,业主可以拿着录音等相关证据,向12315等有关部门举证,根据部门认定,判断其是否涉嫌虚假宣传或欺诈。同时卓律师提醒,购房时,市民仍需以合同约定为维护权益的首要保障。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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