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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车主未及时还车贷,被银行拖走豪车

福州一车主未及时还车贷,被银行拖走豪车 建隆/漫画    

海峡网11月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赵杨) 福州陈先生说,家人去年花费了90余万元购买了一辆捷豹小车,全额通过某银行闽侯支行贷款,每个月按揭2万多元。在连续两期按揭逾期后,停放在小区的车去年12月被银行拖走扣押。几天前,陈先生在该银行院子内发现了被扣的小车。陈先生质疑银行拖车行为违法。银行表示已多次与借款人沟通,确信借款人已不会还款,才采取扣车的做法,防止借款人二度抵押造成银行更大损失,这是为保全银行资产的“无奈之举”。

车主:银行未告知就拖车

陈先生说,90余万元的购车款全款按揭三年36期,每月还2万余元。贷款后,从2015年的5月到10月,家人一直都按时还款,持续还了十余万元。之后的两期按揭没还。去年12月2日,自己停放在小区的车,突然不见了踪影。小区保安表示,是银行方面拖走了车。陈先生随后与该行闽侯支行交涉,但是没有结果。

今年11月4日,陈先生终于在该银行一大院中,找到了自己的车。“车四周支起了架子,被严严实实遮挡了起来。”陈先生当即报警。警方证实,的确是银行方面拖走车的,但因为涉及合同纠纷,派出所并没有介入。

“没有任何告知,更没有要求清干净车内物件。”陈先生表示,小车的所有权是他的,按揭逾期两期银行就拖车,是违法的。他表示,银行无权拖车,只能通过起诉,让法院来执行。

银行:认定借款人不还款

记者昨日联系了该行。相关人士表示,借款人按揭逾期两期,而且银行也多次与借款人沟通,有足够理由确信借款人已经不会还款,随后才采取了扣车的做法,主要是为了保全资产,防止借款人二度抵押造成银行更大的损失。

该人士表示,这辆豪车的借款人为钱女士,为投诉人陈先生的前妻(买车时已离婚)。早在去年11月,在钱女士按揭逾期后,银行就多次与相关当事人沟通协商。陈先生与钱女士也达成了一份协议,就是车辆过户到陈先生名下,而陈先生替钱女士还款,陈先生还签署了共同还款保证书。可最后,钱女士未将车过户到陈先生名下,陈先生也未替钱女士还款。去年12月,银行认定相关人员不会还款后,在陈先生的小区,拖走了车子。

该人士表示,走正常的法律程序,耗时比较长。而根据银行在以往此类纠纷中的案例,不少借款人会乘机将车二度抵押套现。为了避免给银行造成损失,保全资产,银行才采取了特别的方式,这也是“无奈之举”。

目前,该银行也正通过法院起诉来维护权益。

对于陈先生遇到的情况,福州开元律师事务所杨大成律师表示,钱女士未履行合同,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作为银行,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但是无权强行扣留贷款所购车辆,银行的确涉嫌违法。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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