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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住房公积金 缴存比例可调整

海峡网12月31日讯(海都记者 赵杨)明日起,凡属于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城镇集体企业、非公企业、民办非企业,可自行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自行选择的比例为不低于5%至不高于12%。昨日,记者从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元旦开始执行。

三类企业可自行选择缴存比例

记者了解到,2017年1月1日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适用该批复施行之前的相关规定;2017年1月1日后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适用该批复。

据了解,城镇集体企业是指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非公企业是指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除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外的非公有制企业。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其他单位仍按“各12%”缴存

据了解,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城镇集体企业、非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可自行选择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不低于5%至不高于12%,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确定。

记者了解到,已缴存(包括在2017年1月1日之前已缴存以及2017年1月1日之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城镇集体企业、非公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也可以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个是需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此外,只能在每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期间(即每年的7月份)进行调整。

除城镇集体企业、非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外的其他类型单位,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仍按单位和职工各12%的比例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已缴存的,调整必须先申请

相关负责人表示,元旦起,这三类企业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除了需提交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外,城镇集体企业、非公企业还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基本信息表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单位,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而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而已缴存的这三类企业,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则需先提出调整缴存比例的申请,由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审批。企业凭中心审批材料到公积金承办银行办理调整手续。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全体职工大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决议;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含内资、外资、中外合资)。

责任编辑:黄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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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福州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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