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12月31日讯(海都记者 王林成 通讯员 余周宏 王玉龙)车辆购置税“五折”优惠期限逼近,而近日,出现了消费者扎堆缴税的情况。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国税局获悉,车购税优惠以购车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消费者可合理安排缴税时间。凡是购车发票开具日期在今年12月31日(含)以前的,只要在60日内到国税部门缴纳车购税,都可以享受到2016年的车购税优惠政策。
据介绍,我国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为鼓励节能减排,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辆的,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临近这一优惠政策期满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通知,对执行一年多的小排量乘用车车购税优惠政策进行调整。根据此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辆的,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购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购税。
责任编辑:黄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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