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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乌山“明星鸟”凤头鹰疑似被人用弹弓打死

福州乌山“明星鸟”凤头鹰疑似被人用弹弓打死

■记者邱泉盛罗谦/文

受访者陈永昌供图

福州晚报讯这两天,福州乌山“明星鸟”凤头鹰“被人打死”的消息,在福州自然爱好者群体中炸开了锅。昨日,福建省观鸟会资深会员陈永昌向记者证实了确有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在乌山疑似被人打死。

“1月3日,有人在微信群传了一张照片,是一只死去的凤头鹰。当时大家看到都气坏了,这只就是乌山上的!”陈永昌难过地说,“常年生活在乌山的那对凤头鹰,现在只剩一只,失去了伴侣。今年春天,很难再看到凤头鹰在乌山育雏的温馨画面了。”

陈永昌说:“凤头鹰在乌山至少生活了六七年,是乌山鸟类之王。”从2011年起,他就关注它们。2014年,他拍摄了这对凤头鹰的育雏过程,当年它们孵出两只小宝宝,大眼睛、毛茸茸,很可爱。可惜后来幼鸟突然不见了,原来有几个年轻人用弹弓将其中一只幼鸟打落带走了,导致另一只幼鸟和它的父母提前离窝。

“我曾在乌山看到两个年轻人用弹弓打鸟。”陈永昌说,他怀疑这只凤头鹰就是被人弹弓打死的。得知消息,网友们纷纷谴责这种恶劣行径。

据了解,凤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对凤头鹰是乌山留鸟,已成为一些爱鸟市民的“老朋友”。陈永昌介绍,凤头鹰是猛禽,能在闹市区长期生存,比较罕见。如果幸存的那只凤头鹰受惊或悲伤过度,也会离开乌山,可能影响周边生态平衡。“凤头鹰捕鼠为食,处于食物链高端,少了天敌,今后这一带的老鼠会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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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猎捕鸟类可入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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