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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疑似聋哑人在地铁上乞讨(网友供图)

一名疑似聋哑人在地铁上乞讨(网友供图)

有乘客把腿伸得直直的,占大半过道

有乘客把腿伸得直直的,占大半过道

一女子在车厢里啃玉米棒

一女子在车厢里啃玉米棒

海峡网1月12日讯 (海峡都市报记者 郑靓/文 林丹/图) 1月6日,福州地铁1号线全线试运营,福州迈入“地铁时代”。

地铁是一个城市的缩影,也是一个城市的文明窗口。可这几日,地铁上出现了一些不文明现象:有人在地铁上乞讨、发广告、吃东西,甚至有人在车厢里跳起了钢管舞。

这些行为,不仅有损城市形象,还妨碍乘客流动和安全疏散,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根据《福州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拒不改正者,将被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市民呼吁,做文明乘客,抵制这些不文明行为,期盼乘车文明也能进入“地铁时代”。

乞讨者跟上“地铁速度”

“福州地铁开通不久,‘乞讨人员’就来了!”昨日下午,有网友在地铁福州火车站上车,看到车厢内一位四肢健全、疑是聋哑人的年轻男子,在向乘客乞讨。她将这一幕拍下发上微博,引发了网友热议。

网友“老薛的直觉”认出了乞讨的男子,他表示自己曾在宝龙遇到过他。而还有不少网友认为,地铁是都市文明的一个窗口,这一幕大煞风景。

记者了解到,乞讨卖艺人员会对轨道交通安全运营造成一定危害。一方面,车站、车厢是密集场所,空间狭小,乞讨卖艺行为妨碍乘客流动和安全疏散,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另一方面,车站、车厢属于公共场所,乞讨卖艺人员影响乘客的乘车舒适度和感受。

地铁车厢内有人跳钢管舞

日前,一位网友在地铁1号线上看到,两位身穿红色马甲的中年女性在车厢内发小广告,有些乘客把小广告当作垃圾,留在车厢内。

日前,市民王先生反映,一位身着黑衣、脚踏细高跟的女郎,在地铁车厢内扶杆上,跳起了火辣辣的钢管舞。王先生说,跳舞本身没有什么不好的,但是毕竟是车厢,容易伤到自己,也会误伤其他乘客。

昨日,记者还在地铁车厢里看到,有乘客在吃东西。

破坏运营秩序 罚款50~500元

而这些引发网友热议的行为,均违反了《福州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

《办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禁止在车站或者列车车厢内起哄、散布虚假消息,躺卧、踩踏坐席,使用滑板、溜冰鞋、轮滑鞋等物品,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堵塞车内或站内通道,乞讨,拾荒,站内过夜,卖艺,歌舞表演,扰乱乘车秩序及其他阻碍、影响乘客顺畅通行的行为等;同时,也禁止派发传单(广告)等物品。

违反该规定的,运营单位应当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依法予以查处:破坏轨道交通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按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破坏运营秩序的,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个人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记者了解到,乞讨卖艺、发广告的人员在各城市地铁均有发现,他们进站时,往往和其他乘客无异,在车厢内才开始妨碍他人的行为。

(法律人士介绍,依据宪法和法律,舆论监督是媒体的权利,也是媒体的法定职责。公民如果在公共场所实施了某行为,媒体出于公益目的对此进行报道,不侵犯公民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在司法实践中,媒体曝光公民陋习,刊发公民照片,有两个免责抗辩事由:一是这些行为发生在公共场合,二是媒体曝光出于公益目的。)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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