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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1月18日讯(海都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张金坛 尤丽超)“菲佣”的服务国际闻名,可非法雇用的话,代价可不小。昨日,一名菲律宾女子因涉嫌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以及违反外国人住宿登记规定,被晋江警方处以罚款3.2万元,并被遣送出境。雇主、晋江人蔡某则因非法容留、非法雇佣,被处行政拘留5天、罚款3万元。

蔡某家住晋江龙湖,2015年1月27日,他联系了一名菲律宾女子,从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入境。之后,该女子就在蔡某家非法从事家政服务,每月工资2000多元。

今年1月16日,晋江出入境管理大队民警得到线索,在蔡某家中发现了这名菲律宾女子。经警方调查,该菲律宾女子持旅游签证,允许在华停留30天。被查获时,她已非法居留600多天。民警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相关规定,该菲律宾女子已构成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及违反外国人住宿登记规定,警方依法对其处以罚款,列入不准入境人员,并将遣送出境的处罚。雇主蔡某则因涉嫌非法容留、非法雇佣,不仅要被行政拘留、罚款3万元,还要承担菲律宾女子的遣返费用。

晋江警方提醒,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须经中国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才能合法就业。个人及家庭不允许雇用外籍劳工。

责任编辑:林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