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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福建省商务厅和福州市商务局获悉,春节长假期间我省和我市消费市场都出现了明显回暖的迹象。初步统计显示,长假期间全省重点监测的157家大型零售、餐饮企业实现销售收入75377.64万元,同比增长6.94%。其中,福州零售企业销售同比增加一成,受“福州蓝”的吸引,大量外地游客带动了福州餐饮的销售,福州餐饮企业营业额同比增长约8%。

地铁和外地游客带动零售餐饮销售

据悉,福州24家零售样本企业7天假期共销售2.3亿元,同比增长10.2%。其中超市样本企业销售同比增长6.22%,百货样本企业销售同比增长4.5%,成品油零售样本企业销售同比增长26.93%。福州地铁1号线的开通带动了沿线商场的销售,其中东百商场春节假期销售额达368万余元,同比增长52%。

分类别看,假期我市饮料类销售同比增长幅度最大达43.77%,烟酒类和鞋帽类销售同比增长10%左右,食品类增长7.61%,金银珠宝类增长6.93%,服装类增长6.68%,汽车类增长4.56%。

福州市商务局有关人士表示,今年春节受“福州蓝”的吸引,外地来榕旅游的人明显增多,使得福州住宿餐饮企业生意普遍好于往年。据监测,福州17家餐饮样本企业7天营业额4835.14万元,同比增长7.69%,其中旅游区的样本企业营业额增长较为明显,如安泰楼酒家春节期间营业额同比增长60%以上。

生活必需品价格未现大的波动

为做好春节市场供应工作,全省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的统一部署,启动生活必需品日报制度,积极组织和帮助有关企业准备货源供应市场。

我省36个城市的监测数据显示,与去年同期相比,春节期间我省大部分副食品价格较为稳定,没有出现物价上涨较多的情况。牛羊肉、海鲜水产品、禽类、水果、蔬菜消费量较平日大幅上升,水果消费量翻了一番。蔬菜价格保持平稳,大部分蔬菜价格上涨区间在3%至12%,未出现大涨价的情形;全省生猪收购价、零售价分别上涨1.92%和3.23%;鲜蛋市场价格也较稳定。

责任编辑:林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