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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3月1日讯 (海都记者 袁丽群) 昨日,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了福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8件议案办理意见的报告,并表决通过相关决定,《关于制定〈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议案》等8件议案均被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

近来,福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采取了许多措施,开展了多次集中整治行动,抓源头治理,强化路面监管。

《关于制定〈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议案》,是由陈长钦等代表提出的。议案指出,加强福州电动自行车管理,对改善福州道路通行情况、提升城市形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着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负责人在向会议作议案办理意见报告时说,福州市政府于2010年4月颁布并于2015年9月修订了《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在加强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福州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底开展的专题调研中仍发现,电动自行车乱象依然反复,违法行为仍屡禁不绝,市民群众对此意见较大。

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将《关于制定〈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议案》列入福州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开展立法调研论证工作。

为回应百姓关注的餐厨垃圾管理问题,陈永庄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福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的议案》,也被列入福州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据悉,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将督促福州市政府加快餐厨垃圾回收体系建设,位于红庙岭的餐厨垃圾专门处理厂预计年底建成投产。

另外6件代表议案,分别涉及福州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管理立法(2件)、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立法、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立法,以及修订《福州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和《福州市城市道路建设与管理办法》。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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