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椎受伤后,老人只能躺着。
福州新闻网3月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陈丹 文/摄)71岁的吴依伯这几天只能躺在家中硬床上,稍稍挪动腰椎都觉得刺疼。3月1日,他从桥南坐公交车回家,在车上摔了一跤,身子磕到了后车厢阶梯上,事后上医院一查——腰椎压缩性骨折,这才报了警。由于距事发已5个小时左右,缺乏证据,责任难定,索赔成难题。
老人的外孙女梁小姐介绍,1日下午1点40分左右,外公从市二医院出来后,从桥南车站坐上了一辆开往火车南站的309路公交车。“外公回忆,当时车子起步,他就摔了。”梁小姐说,外公的腰磕到了后车厢的台阶上,所幸很多乘客伸援手,扶起了他,“外公觉得没事就直接坐车回家了,傍晚家人回来发现他一直说腰疼,送到市二医院拍片一看,腰椎压缩性骨折,这才赶紧报了警。”
由于事发公交车上,且事后报警,临江派出所民警建议吴依伯家属直接联系闽运公交公司,协调赔偿事宜。次日下午,闽运公交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回复,没有司机承认车上有老人摔倒。
“我问能不能查监控,他们拒绝了,说很多监控是坏的。”无奈之下,梁小姐只好在微博上发文寻找目击者。
不久,目击者郑先生通过微博联系上了梁小姐。
郑先生告诉记者,他当时就在309路车上,是一起扶老人的乘客之一,但并不知道司机是否知晓后车厢具体情况。
“建议乘客尽快让警方介入,进行责任认定,这样理赔才能跟得上。”昨日下午,闽运公交公司客服胡经理表示,目前公司安保部门已经介入此事,不能理赔是因为无论是保险(我省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享受乘坐公交车意外伤害险),还是公交公司的赔偿,都需要警方出具相关证明,才能启动赔付的流程。
对于监控问题,胡经理解释,公交车监控属于企业内部材料,只有警方才有权限调阅。
“这事难就难在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警方因此难以认定事故责任。”福建知力律师事务所周林律师表示,依据合同法,乘客乘坐公交车,便形成了一种运输合同关系,公交公司有义务保护乘客的人身安全。此事若协商不成,建议走法律程序。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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