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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电动车相撞 福州第一医院救护车稍停后开走

后一辆救护车赶到,医护人员检查骑手伤情  

海峡网3月20日讯(海都记者 黄义伟/文 毛朝青/图)昨日上午9时40分许,福州台江路和五一南路交叉口,福州市第一医院的一辆救护车右拐时,与一辆电动车相撞,骑车的阮女士摔在地上,救护车稍作停留后开走。骑手家人赶到,拨打了120,福州市一医院又开来一辆救护车,将受伤骑手送到医院治疗。

女骑手:当时没有外伤 后来觉得头晕

昨日,海都记者赶到了事故现场,看到电动车车头被撞歪。记者在路口观察,五一南路斑马线灯变绿时,台江路右转五一南路的灯一定是红的。目前,台江交警已介入调查。

昨日,海都记者在市一医院见到了刚拍完片的阮女士。她说,她早上骑电动车从台江路方向过来,准备到中亭街,在五一南路的斑马线上,刚好灯绿了,她就直行骑过去,没有想到,一辆救护车从台江路闯红灯右转进五一南路,结果撞上了她,连人带车重重摔在地上,当时没有发现外伤,可是过了会儿,觉得头晕、头痛、心跳加速,呼吸有些困难。她老公赶到后报警,并打了120电话,随后,还是市一医院的救护车将她送到医院。

救护车上护士:下车询问后报警

在医院,记者见到了事故救护车上的护士,她们说,当时救护车是去台江鳌峰接一个中风的老人,事故发生时,正是右转进五一南路回医院,撞了人马上停车了,她们下车问了伤者情况,对方说就是摔得臀部疼,她们想车上的病人更危重,于是报警后,就先送车上病人回医院。

至于事故救护车是否闯了红灯,救护车当事司机说,一切由交警处理,路口也有监控,他不想说什么。

特种车辆出事故 没有免责条款

福州一交警告诉记者,救护车属于特种车辆,执行救护任务时,可以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该让行,但前提是确保安全。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出了事故,没有免责条款,要按交通法规处理,该承担责任的还是要承担。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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