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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新闻网讯 近日,省作家协会会员张端彬先生发现了一块民国时期(1926年)的公路界碑。在张端彬先生的引领下,记者来到吴航街道十洋社区府埕巷,看到当时长乐县公署立的公路界碑及行文碑,这两块碑石就铺在府埕溪上,任平日群众踩踏过往。行文碑上的文字清晰可辨,记述了当年长乐人民与洋教士论争的历史。

行文碑记载的是,清末民初时,一些外国传教士在长乐城区府埕溪附近建立宗教性的圣教医院,在建设期间,医院存在严重占地问题,侵犯了周边村民的利益。受侵害者中,有村民周恰恰毅然向当时的长乐县公署写了一封状纸,此事很快得到了知事陈世彬的审理。在村民们的积极努力下,事件得到了合理的解决,县公署判处村民胜诉,并宣布以府埕溪为界,东面属于圣教医院,西面是属于村民。为此,县公署专门将官方判决内容刻成石碑立在府埕溪上的桥边,这就是涉及涉事双方边界的“公路界”碑。

张端彬先生说,在民国那样一个特殊时期,国人跟洋人打官司的难度可想而知,因此这场官司的胜诉是值得后人铭记和自豪的。

据了解,圣教医院是由美国公理会派传教士惠灵谷于清宣统元年(1909年)在长乐城关府埕顶筹建的医疗机构,占地面积10亩,总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医院在1912年正式开业,为长乐第一家西医医院。1951年10月,该医院被县人民政府卫生院接管。

附:行文碑内容

长乐县公署示:案据民人周恰恰等呈称府埕顶地方有公用泉井旁公路一条,系人民通行道路,恐不法之徒恃强堵塞妨害交通,伏恳钧署出示禁止等情。查周恰恰等所请一节确系公路,嗣后无论何人不得堵塞妨害交通。合行佈告一体,凛遵此布!

民国十五年一月 知事陈世彬

(长乐新闻网)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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