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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部分金店饰品“身份证”不合格 仍用“千足金”标签

榕街头金店首饰仍在用“千足金”标签。

近日福建省宝玉石协会调查新店、鼓山镇、东街口、中亭街等地多家金店发现,标志不规范问题仍较普遍,如臆造贵金属名称、缺少中文标志、使用已作废饰品名称等。

省宝玉石协会工作人员调查发现,有的金店18K金吊坠缺少中文标志标成“G750吊坠”,银925耳饰标成“纯银耳饰S925”,18K金钻石戒指标成“AU750白金钻石戒指”。

“贵金属首饰正规名称没有纯银的说法,另外,白金一般指铂金而不是K金。还有的金饰品仍在用‘千足金’和‘万足金’等已明确禁用的标签。”省宝玉石协会专家说,去年5月4日起,新国标GB11887-2012《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正式实施,“千足金”“千足铂金”“万足金”等都是违规的,遇到这样的首饰,市民可向质监或工商部门举报。

按规定,珠宝首饰的印记应包括厂家代号、材料、纯度以及镶钻首饰主钻石的质量。省宝玉石协会调查却发现,部分商家的首饰印记未标注厂家代号,大多数商家的镶钻首饰印记未标注镶嵌物的材质及重量,少数商家的首饰无任何印记且没有包含相关内容的标志。

省宝玉石协会还发现,部分金店存在价格标注虚高再打折的现象。

针对上述乱象,省宝玉石协会及相关部门已指导金店经营者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督促他们按国标整改。专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贵重首饰时,应选择标志明确、票据齐全的商品。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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